镇巴县人民政府网站“县长信箱”栏目深受广大群众关注,尤其是对信件的办理情况、解决好群众来信所反映的问题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为加强政民沟通、共创和谐镇巴,现对“县长信箱”来信原则告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方面的问题。
二、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或表述不清楚、内容空洞、不具体,以及已通过其它正规渠道向县上有关领导反映过的,将不再受理。
三、来信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本人的详细家庭地址,以便保持联系、核实内容、反馈结果,对没有联系方式、无法核实的来信将不予受理。
四、涉及检举揭发的信件我们会对来信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保密,不对外公布,但所反映的事件一定要真实可信。
五、办理结果不能在网上公布的,我们会电话通知办理结果,可在网上公布的,会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欢迎广大群众登录政府网站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