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以工代赈任务)的公告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6〕28号),结合《镇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镇发改区域〔2026〕78号),现将2026年度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295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295万元,用于兴隆镇2026年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二、资金使用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陕西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农〔2026〕23号)要求,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16-6712255(县财政局) 0916-6712079(县发改局)
联系邮箱: 473221353@qq.com
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城街22号
附件:镇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
镇巴县发展和改革局 镇巴县财政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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