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药品采购、销售,严厉打击串换药品、倒卖药品等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县医保局组织辖区内16家定点零售药店、8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约谈会。
会上,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新闻“1+1”,回流药“码上监管”》,通报了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规问题典型案例,组织学习了《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追溯码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处置参考》、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通报了我县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情况,截至目前,我县一级医疗机构追溯码上传率95.64%,二级医疗机构追溯码上传率98.65%,村(社区)医疗机构追溯码上传率81%,定点零售药店追溯码上传率100%。整体工作进展较好,但还存在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内部管理不完善、采集上传不规范、应传尽传未全部落实、药品采购渠道不规范、自查自纠不认真等问题,对问题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认识药品追溯码在医保监管领域应用的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卖药必扫码、买药先验码、无码不结算”规定。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规范药品进销存各环节管理,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应扫尽扫。要严厉整治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药品、串换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诱导参保人一次冲顶消费等违规行为,要合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合法合规经营。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持续加强对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指导,同时强化药品追溯码的监管应用,利用大数据精准开展线索核查,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部门的协同合作,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