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补偿的要求,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镇巴县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管理工作,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23号)要求、《自然资源厅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召开镇巴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镇巴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9时在镇巴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地点、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1.泾洋街道办、渔渡镇、盐场镇、观音镇、巴庙镇、兴隆镇、长岭镇、三元镇、简池镇、碾子镇、小洋镇、青水镇、永乐镇、杨家河镇、赤南镇、巴山镇、大池镇、平安镇、仁村镇、黎坝镇相关负责人及其他代表各1名。
2.相关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四、听证会要求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价调整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镇(办)、村实际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充分表达所代表的利害关系人的意愿。
3、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镇巴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