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收支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镇巴县2021年-2023年污水处理费征收及镇巴县污水处理厂2021年-2023年收支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5年4月23日至25日)。如有异议,请向县住建局反馈。监督电话:0916-6712273。
一、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
我县污水处理费委托镇巴县自来水公司代收并如数上缴国库,2021年征收污水处理费182.48万元,2022年征收污水处理费207.71万元,2023年征收污水处理费207.24万元。
二、污水处理厂收支情况:
1、2021年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万元,其它财政资金40万元,2020年结转4.16万元,收入合计304.16万元;支出合计304.16万元(主要包含人员经费、水电费、药剂费、车辆运行费、材料费、维修维护费、设备费及设备监测服务费)。
2、2022年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万元,其它财政资金100万元收入合计360万元;支出合计360万元(主要包含人员经费、水电费、药剂费、车辆运行费、材料费、维修维护费、设备费及设备监测服务费)。
3、2023年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5.8万元,其它财政资金37.03万元,收入合计392.93万元;支出合计392.83万元(主要包含人员经费、水电费、药剂费、车辆运行费、材料费、维修维护费、设备费及设备监测服务费)。
镇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