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11号

不动产权所有人王兴章,丢失坐落于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河西社区住宅1-2层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陕2018镇巴县不动产权第0001107号、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河西社区住宅3层东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陕2018镇巴县不动产权第000111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镇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