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巴分公司: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和《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相关规定,镇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巴分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请示》已报县政府批准,同意收回泾国用(2008)字第0100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基本信息:
(一)权利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巴分公司
(二)地块位置、面积及土地用途:泾国用(2008)字第0100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杨家河镇杨家河社区,面积为343.9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
二、土地收回公告时间截止后且无异议的,由镇巴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泾国用(2008)字第0100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1日),对收回泾国用(2008)字第0100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异议的,请向镇巴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
联系地址:镇巴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涂俊;联系电话:0916-6732455
附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巴分公司杨家河巡房宗地图
镇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