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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镇巴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听证会公告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我县于2022年编制上报了《镇巴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简称《方案》),并于2023年3月通过省政府批准,《方案》实施计划为两年(2023年4月—2025年3月)。因原《方案》存在连续两年未完成征收的情况,导致我县无法编制《镇巴县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影响到部分重点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工作。因此,按照《陕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陕自然资规〔2024〕297号)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县需要编制《镇巴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并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要求组织方案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镇巴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编制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4:30时在镇巴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地点、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1.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教体局、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巴分局负责同志。

2.泾洋街道办、赤南镇、观音镇、简池镇、碾子镇、盐场镇、永乐镇、渔渡镇、兴隆镇、三元镇、小洋镇、黎坝镇、长岭镇、巴山镇相关负责人。

四、听证会要求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部门、街道、镇办、村社区实际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代表听证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充分表达所代表的利害关系人的意愿。

3、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活动的行为。

镇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