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续工作的通知》(陕林护字〔2025〕505号)文件要求,对陕西省苗寨(镇巴)森林公园进行了研判论证,形成了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现将整合优化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森林公园现状
该森林公园于2016年12月27日经陕西省林业厅批准设立(陕林场字﹝2016﹞258号),批复保护面积1092公顷,落界面积1093.22公顷。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
经研究,拟撤销陕西省苗寨(镇巴)森林公园。
撤销的理由:1.森林生态系统缺乏代表性、不具备保护价值。2.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不高。3.森林风景资源质量低、保护价值不大。4.图斑分散、近城干扰较大、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向镇巴县林业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名并说明理由,以便核实处理。
公示时间:7天(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
联系地址:镇巴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6-671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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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林业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