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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24号

不动产权人余代菊;程健军,丢失坐落于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鹿子坝村神鹿苑小区7号楼1单元4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镇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