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发泰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梁刚):
2026年6月12日,我局向你公司下发《提醒通知书》,催告履行你公司镇巴县石堡山锰矿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后经多次联系催告,你公司至今仍未履行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法定生态修复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镇巴县石堡山锰矿为你公司所属矿山,采矿许可证已依法自行废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采矿权人因开采造成矿区生态破坏的,依法负有生态修复义务,该义务不因采矿权消灭而免除。你公司以无法联系原股东为由,未按规定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作,已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为切实消除矿区地质灾害隐患、修复矿山生态环境,现向你公司及社会公告: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须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并报我局备案后,按期推进修复工程实施。若逾期仍未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确定有关单位代为修复,所需费用从你公司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本金及对应利息中列支。
你公司如对本公告事项持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申请陈述和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附:责令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通知书
镇巴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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