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受理了医疗机构提交的变更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北门村卫生室
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汪芳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保国
原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中医科(不得开展静脉输液)
变更后诊疗科目:中医科(不得开展静脉输液)
原机构地址:镇巴县新街管理段家属楼门面
变更后机构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街榨油厂集资楼1层商铺6-7室
镇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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