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媒体关注

【陕西日报】节后返岗因疫情滞留算旷工吗?往返途中被感染算工伤吗?

有读者致电本报:自己在低风险地区工作,由于特殊原因要回老家过年,但工作地点与家乡距离较远,担心节后辗转返岗会因疫情影响而滞留,这种情况算不算旷工?如果返程途中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向荣。

杨向荣说,春节前夕这段时间,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多地散发的状况,全国各地都发出“就地过年”的倡议,非必要不返乡、尽量留在当地过年已成为不少人的共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通知》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合理有序引导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有利于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疫情防控也坚决不允许“一刀切”。

春节假期后,如果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算不算旷工呢?

杨向荣认为,这种情况是不应当认定为旷工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观察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

一般来说,劳动者受疫情影响返岗复工困难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休年假。对于因疫情未返岗复工时间较长的职工,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安排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因此,员工因防控措施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返岗复工的,不应当视为旷工。

针对读者提出的第二个问题,人社部于2020年2月21日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员工普遍关心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方面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中关于工伤认定问题,人社部《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