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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林山长制落地生根显成效

 近年来,镇巴县以林(山)长履职提升为抓手,坚持“林”上发力、“长”上尽责、“制”上创新,以“林长制”推动“林长治”,以生态“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

 一是以上率下抓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全程督导,及时签发《镇巴县总林(山)长令》《森林防火戒严令》,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体系、主要职责和保障措施,为我县统筹推进巡山护林、防火造林等提供了根本遵循,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

 二是脚步丈量抓落实。全县2376名林(山)长及护林员全员上岗,扎实推进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土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核心工作,累计开展县级巡林20人次、镇级1584人次、村级20856人次,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三是从严整改抓落实。聚焦资源管理、森林防灭火等问题,实行精准建账明责,严格销号管理,先后印发《提醒函》《督办单》《检察建议书》等47份,查处涉林违法案件3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隐患彻底消除,以“零容忍”态度守牢生态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