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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镇巴县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编号: 第93号 类别: A类
领衔人: 杜晓琴 附议人: 晏 旭 周寿平 刘晓李 冯明华 朱泳珊 分类:
主 办: 乡村振兴局 会办: 处理状态: 已办
案由: 关于加大对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
正文: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关怀下,黎坝镇被确定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文旅类重镇)建设,县委、县政府在《镇巴县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实施方案》中给黎坝镇的定位是:要立足打造文化旅游名镇,依托现有资源,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景区打造和3A、4A级景区创建,有序建成山水田园小镇,深入推进镇区和景区深度融合。目前,我镇正在聘请专业团队组织编写4A级景区规划。同时,我镇柳营村被确定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目前正在争取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镇党委、镇政府在全力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和示范镇村建设各项工作时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1.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的任务重、难度大,专项资金支持较少,对绿化、美化、亮化项目资金支持较少。

2.文化旅游发展还需要文旅项目及资金方面的重点支持,文旅特色小镇融合发展还需加力破局。

建议:

1.继续加大对示范镇的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县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衔接等方面资金,加大对示范镇在产业发展和人才上的支持,特别是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

2.加大对示范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支持。针对乡村振兴示范镇村每年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特别是能够按照功能定位给予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项目资金支持。同时在专项债等方面予以倾斜。

3、对示范镇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为主攻方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力改造生态优美的乡村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旅融合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




回复:

尊敬的杜晓琴、晏旭、周寿平、刘晓李、冯明华、朱泳珊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所提出:“继续加大对示范镇的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对示范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支持和对示范镇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此建议对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助推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多链融合、多业并进的新型乡村业态创新发展、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是大力支持黎坝镇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今年以来已累计安排下达用于黎坝镇乡村建设财政涉农整合资金828.1万元(含水保站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资金),重点用于黎坝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后续将继续落实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资金,支持黎坝镇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

二是高标准、高起点谋划项目。认真指导和协助黎坝镇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要求,精准谋划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各类建设项目并及时纳入项目库管理,为下一步项目落实资金及时开工建设奠定建设基础。

三是通过各种渠道争取资金支持黎坝镇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今年以来,积极为黎坝镇争取并落实捐赠资金180万元,用于黎坝镇乡村振兴示范村详规编制及民宿提升项目,助推黎坝镇全方位打造农旅融合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

下一步,县乡村振兴局将会同县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的支持力度。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县乡村振兴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镇巴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671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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