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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渡镇按下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速键”

自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以来,渔渡镇党委、政府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巩固乡村振兴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加速推进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制定《渔渡镇2023年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交镇党委会审议后印发到各站所办、各村(社区)执行,为推动整治政策落实、整治在防返贫监测帮扶中走过场、整治项目资金资产底数不清、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和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4个重点整治任务指明方向,明确工作阶段、有步骤地不断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召开专题会议,吹响“集结号”。渔渡镇组织召开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部署推进会,传达中省市县动员部署会精神,安排全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业务站所、分管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坚持从小处着眼、从末端发力,深挖细查本行业存在问题,推动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健全机制等各阶段任务落到实处,要求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统筹结合、一体推进,持续提升专项整治成效。

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指挥部”。为强化组织保障,渔渡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镇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业务牵头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的建立,进一步健全了完善镇党委、政府牵头抓总、业务部门组织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监督、监管、整治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公布举报方式,设立“举报箱”。坚持“开门搞整治”,通过公布镇村投诉电话、设置举报箱,同时公布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方式,及时回应关切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评判。

开展专项督导,实现“大监督”。制定《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清单》,镇纪委办、党政办、乡村振兴办、财政所等联合开展专项督导,形成站所办联动,织密监督网、提升监督效能,推动监督由“单一式、扁平化”向“联动式、立体化”转变。做到不发现问题不收兵,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落实”责任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