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好“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政策,按照镇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22〕10号)要求,结合《镇巴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我局拟定了《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学生教育助学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予以监督。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671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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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秦茗路49号
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4日
2025年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学生教育
助学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镇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提前批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和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镇农发〔2025〕10号)文件精神和项目相关要求,为确保2025年雨露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5年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学生教育助学补助项目。
建设单位:20个镇(街道)
资金来源:2025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建设期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建设内容:2025年度(含以前年度漏统补发)脱贫家庭(含监测户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及技工院校助学补助1667人次(3000元/人次/年),一年按春季和秋季两学期分别补助。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该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分管业务单位为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单位为全县20个镇(街道)。
三、现阶段对脱贫户的扶持措施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脱贫户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镇巴县区域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补助,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从纳入监测对象的当年起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四、项目建设总投资、内容、地点和资金来源
项目预计总投资50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
1、雨露计划补助标准执行全省统一的每名学生每年3000元标准,一个年度分别按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进行申报、审核、发放,每学期每人次补助1500元。
2、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向所在镇(街道)申报“雨露计划”补助。申报资料包括:学生本人申请、在校就读学籍信息证明、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主姓名、电话及镇巴所在地农商银行家庭惠农“一卡通”账号。
3、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其子女必须是在校学生,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具体以学生每学期在校学习学籍信息为依据进行申报补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
4、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提前批次中央衔接补助资金
五、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建设期限:从2025年1月--2025年2025年12月
(一)、雨露计划申报及发放具体时间安排。
春季学期:2月20日至3月20日期间,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向各镇(街道)进行申报;4月20日前,各镇(街道)完成审核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5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复核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6月底前,按照县财政资金计划安排,下达资金文件并同步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通过“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秋季学期:9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向镇(街道)进行申报;10月10日前,镇(街道)完成审核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10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复核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12月底前,下达资金文件并同步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通过“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二)精准掌握学生实际在校补助发放时间范围。
2025年春季学期补助发放范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仍在校就读的脱贫户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包含截至2025年6月毕业的学生;2025年秋季学期补助发放范围为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仍在校就读的脱贫户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若存在有中途辍学、退学、休学并就读学校取消或不保留其在校学籍资格的情况,该学生均不得享受补助。
六、保障措施
认真组织各镇(街道)贯彻执行县财政局印发的《镇巴县惠民资金发放及监督管理办法》中职责要求,负责采集、核实、统计辖区内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并建立农户个人基础信息管理定期核查机制,定期完善、清理农户基础信息,确保兑付系统中一个群众仅对应一张银行卡。对系统中存在身份信息重复、一人多卡、区划异常的,做到及时处理,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无误。要做好惠民补贴农户基础信息的日常维护和信息变更管理工作,分管业务同志做好补贴农户的基础信息采集、补贴信息采集、审核、汇总、公示和录入工作。严格按照补贴资金享受范围、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等要求,按照程序评议、审核补贴对象申请,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补贴资金的准确性。负责组织开展补贴资金政策宣传、公开公示、业务查询和政策咨询等工作。
七、项目经济效益和扶贫效果分析
依据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评价考核相关指标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追踪评价。
1、经济及扶贫效益:支持脱贫家庭(含监测户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及技工院校补助1667人次(3000元/人次/年)顺利完成学业,提升就业能力,实现就业一人提升一户目标
2、社会效益: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全程全部接受资助的比例达到100%。有效地改善了就学经济压力,使群众得到实惠。受助学生满意度及受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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