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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汉中市生态环境局镇巴分局关于开展餐厨垃圾处置专项整治的通告

  • 索引号:

    6107280000/2022-000534
  •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6日 11:06
  • 来源:

  • 发文机构:

    信息办
  •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加快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力度,有效规范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城镇污水与排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22年6月17日起,对城区所有餐饮服务行业、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处置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相关企业、公共机构或者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和过期食品等废弃物。

二、城区所有产生餐厨垃圾的经营户、单位、场所,必须将产生的餐厨垃圾使用干湿分离器进行分类处理。分类后的固体垃圾打包存放于店内,定时定点由清运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泔水、油水、废水排放到下水道(接入排污管网的下水道)。

三、所有产生餐厨垃圾的经营户、单位、场所必须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台账,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有关情况。

四、城区餐厨垃圾由县住建局市政站统一收集处置,每天早、中、晚定时定点进行收集、清运、处置,并建立健全清运处置台账,具体时段由市政站与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处置协议和约定收集时间。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严禁从事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

五、严禁随意处置和乱倾倒、堆放餐厨垃圾;严禁将泔水、油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湖泊、河道、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和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欢迎广大市民对随意倾倒、排放、抛洒、堆放、非法收运销售餐厨垃圾等行为进行举报。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举报电话:0916一6712273

餐厨垃圾收运服务电话:0916一6713345

特此通告

镇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镇巴分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