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渔渡镇大力发展天麻、食用菌、中药材等林下特色产业,成效显著。但在农林产品采集季节,部分群众擅自进入产业基地采集、破坏设施,造成种苗踩踏、菌棒损毁,扰乱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近日,渔渡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镇产业基地管护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通知》。
明晰权属,严明罚则。通知明确,依法承包或流转取得的林地经营权,其地上附着物、保护设施及经营收益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采集山货”“传统习惯”等名义擅自进入基地破坏。构建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三位一体”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毁财物最高可处十五日拘留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为人须按市场价格全额赔偿;损失五千元以上或一年内两次以上破坏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压实属地,联合执法。各村(社区)为属地第一责任人,须通过院坝会、公示栏、微信群及基地标语等开展全覆盖法治宣传。组织护林员、网格员、村组干部成立联合巡查小组,在重点时段、区域常态化巡查,做到劝阻、制止、固定证据并及时报告。镇农综站会同镇综合执法队、渔渡派出所组建联合执法工作组,常态化巡查重点基地,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党员干部参与、包庇、纵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优化环境,安心发展。此次通知既是对违法行为的警示,也是对守法经营主体的支持。通过明晰权属、严明法责、压实责任、联合执法,渔渡镇构建了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追责的全链条保护机制。同时,渔渡镇将建立经营主体常态化走访机制,定期收集问题诉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举报线索实行“接诉即查、限时反馈”,确保每一起侵权行为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下一步,渔渡镇将持续抓好落实,对破坏产业基地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让经营主体安心投资、放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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