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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zbxzf00000/2026-000064
  •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8日 17:16
  • 来源:

  • 发文机构:

    县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财政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立足财政管理核心职能和为民服务根本宗旨,主动、全面、准确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运行、政府采购活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重点财政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严格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信息审核管控和动态更新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流程,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提升公开内容的深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协同推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2025年度政府预算及2024年度政府决算公开工作已按法定要求全部完成。(1)时效保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预决算后,严格在20个工作日内,全面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及详细说明材料;(2)内容完备:已全面公开全县及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收支明细情况,涵盖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的具体安排,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控等相关信息,并针对转移支付分配、三公经费使用、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社会关注的重点事项,逐一作出详细说明和解读;(3)细化程度:政府预决算按功能分类细化至级科目,按政府经济分类细化至级科目,确保公开内容清晰可查、一目了然。

  2.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已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到位。(1)时效管控:在本级财政部门完成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各部门预决算相关信息,确保公开工作不拖延、不滞后;(2)内容规范: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配套说明材料,均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预决算公开模板编制并公开,确保格式统一、内容完整;(3)细化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至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细化至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公开细化至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个具体项目,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进一步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子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收支增减变动情况,逐条逐项说明具体原因,确保公开内容透明可溯。

  3.财政惠民政策、惠民资金及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作已全面落实。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门开设财政惠民资金及直达资金公开专栏,集中、全面公开2025年度各类惠民资金、直达资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分配方案、使用进度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明确办理时限、细化办理流程、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5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办结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财政局明确由综合股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股室(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发力,信息办具体承担信息收集、编辑、发布等日常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报送初审、公开预审、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对拟公开的各类财政信息进行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切实防范保密风险,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和规范性,杜绝违规公开、错误公开等问题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全县统一部署,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统一发布各类财政公开信息,确保公开渠道规范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设立财政专栏,集中展示财政领域各类公开信息,优化栏目设置、完善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查询、便捷获取所需财政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便捷度和可及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整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股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约束,充分调动各股室(单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解读体系不够完善,针对财政预决算等专业性较强的公开内容,缺乏系统性、通俗化的解读配套,未能充分将专业财政术语、复杂收支逻辑转化为易懂易读的内容,导致公开信息的传播力和易懂性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有待提升,公开重点多围绕法定要求开展,结合群众实际需求、社会关注热点的个性化公开内容较少,未能精准契合公众对财政信息的获取期待。三是公开工作的创新性不足,内容呈现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报表为主,缺乏更直观、更便捷的呈现方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公开信息的接受度和查阅体验。

 (二)改进措施

  强化全体财政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业务素养,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主动公开、规范公开的能力水平。聚焦公开工作短板,优化公开内容供给,一方面完善专业信息解读机制,配套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破解专业内容传播难题;另一方面聚焦群众需求和社会热点,细化个性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针对性。创新信息公开呈现形式,丰富公开载体,提升公开信息的直观性和便捷性,同时持续强化业务管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