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人社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经本人自愿申请,各村(社区)审核公示,镇(办)复审上报,县劳动服务局组织专人复核后,现将符合条件的镇办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
本次共兑付20个镇(办),13937人,共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陆佰壹拾叁万陆仟元整(¥6136000元)。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0月7日至10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向国家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平台、镇巴县劳动服务局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平台)
0916-6719073(镇巴县劳动服务局)
附件:镇巴县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兑付汇总表(第二批)
镇巴县劳动服务局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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